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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明金通讯员郑轩陈斌)7月29日,石首市东升镇33岁的刘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几年前,刘某无意发现一家店铺“射钉器可以改装成射钉枪”。刘某一直想拥有一支枪用于打猎,经与店家商量好后,支付620元钱购买了该“射钉器”。 不久,刘某收到网店寄来的“射钉器”及枪托、无缝钢管、空包弹等配件。刘某通过客服发送的改装视频,照葫芦画瓢,利用家中的手磨机,将“射钉器”打磨安装,改装成一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钢珠的“射钉枪”。其后几年,石首市公安局多次宣传“缉枪治爆”通告,刘某也想过“交枪”,但既害怕受处罚,也舍不得把自己辛辛苦苦制造的“射钉枪”交出来,因而错过从宽处理的机会。 今年6月,石首市公安局收到四川省公安机关下发的关于刘某的涉枪线索。原来,把制枪配件卖给刘某的上线翻了船,警方顺藤摸瓜锁定刘某。在“百日行动”中,东升派出所联合石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将刘某捉拿归案。 民警在刘某家中查获两支疑似枪支物品及相关枪支的配件,还有一把弹弓,其中一支就是刘某改装的射钉枪。经荆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刘某持有的改装射钉枪为“以火药为动力进行射击的枪支”,另一支疑似气枪认定为“以气体为动力进行射击的枪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