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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打造“干净、整洁、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市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区主次干道,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沿街各单位、商户门前。 重点整治8条严管街道:江城路、交通路、华容路、茶庵大道、玉沙大道、章华大道、天府大道、容城大道。 二、整治内容 (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1.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妨碍正常通行秩序;违法转弯掉头、违反交通信号灯、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随意变更车道行驶。 2.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损污号牌,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整治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的非法营运车辆。 3.整治渣土运输车不遮盖篷布,大型货车、城市工程运输车超限超载、超速行驶,违停占道、闯红灯、不按规定路段、时间通行等行为。 (二)市容环境整治。 1.整治出店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杂物,商户占用公用通道搭棚设点经营、门店外延伸装修等行为。 2.整治烧烤餐饮车占用城市道路沿街叫卖和摆摊售卖等行为。 3.整治集贸市场出入通道各类流动商贩聚集摆摊行为。 三、整治要求 1.各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经营单位和商户要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安排专人做好门前各种非机动车辆的停放规范和劝导工作,做到整齐、有序停靠,市容市貌干净整洁。 2.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对破坏城市市容和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对违法、违章车辆进行拖离,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监利市公安局监利城市管理执法局监利市交通运输局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