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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记者彭宵)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本福带领由部分荆州市、洪湖市、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就洪湖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螺山镇花园村、中原村和湖北华贵饮品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万亩虾蟹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美丽乡村建设、共享田园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检查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一体领会、一体把握、一体践行;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宣传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强化“一法一条例”宣传,形成全社会推动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要守住底线,扛稳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依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抓住党建引领,为乡村振兴装上“红色引擎”,加强基层治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要强化人才培养,引导在外人才返乡创新创业,让更多人才在乡村振兴的舞台上展现才华、大显身手,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副市长尹恒参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