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综合新闻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做细做实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樊柳依)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祥带领由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对洪湖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副市长廖丽君参加活动。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螺山镇新联村万亩虾蟹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新联村湖滨生态修复项目、官墩片区和植莲场退垸还湖生态修复情况,查看了长江禁捕工作落实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本单位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与会人大代表就研究出台禁止一次性生活塑料制品的法律或条例、禁止使用高磷或含磷农药及洗涤用品的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了相应建议。

    陈祥要求,各地各部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与部门职能工作同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细做实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各方面工作,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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