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综合新闻

洪湖市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为企业纾困

    本报讯 今年以来,洪湖市财政局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出台文件,明确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上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并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具体预留方式写入意向公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之中严格执行。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采购额度占比达95.36%。

    提升电子交易平台功能。通过升级,实现采购信息、采购合同、成交信息全公开;对中小微企业及其产品加挂标识,实现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功能,实现对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甲方在线评价功能。全面完成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全面提升,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监管,同时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监管功能,建立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健全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四方网上评价体系,全面打造“阳光透明”采购模式。

    降低采购交易成本,加快合同资金支付。优化政府采购投标成本,在招标文件中详细注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全免费。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应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推出“政采贷”线上融资。2022年洪湖市被纳入全省采购融资3个试点县市之一,严格按照全省试点工作高标准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零抵押、无担保、低利率的信用政策,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截至目前,为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4650万元,人民日报对此作了湖北荆州县市区首笔“政采贷”业务成功落地的相关报道。

    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机制。不断拓宽政府采购投诉渠道,已实现窗口提交、电子邮件投诉、网上投诉、信函提交等多渠道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将在线投诉的具体方式写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之中,及时高效处理质疑和投诉,处理结果全部网上公开,切实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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