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荆州要闻

以案释法说“林长”
市资规局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开栏语:为贯彻落实中、省“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求,进一步做好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快推进荆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今年以来,市资规局多措并举,不断完善林长制责任体系,落实绿色发展责任。

    今起,本报推出“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系列报道,从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森林资源灾害防控、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技支撑、森林(湿地)资源监测监管等方面,全面展现荆州林业经济发展、生态文化繁荣的成果。

    本报讯为深入宣传林长制,普及森林(湿地)保护知识,8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干部职工到滨湖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局设立宣传展板,将森林火灾案例、滥伐盗伐林木案例、违法占用林地案例、违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例等编印成册,以案示警,切实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安全生产和防范森林火灾意识。同时,为社区群众详细讲解湿地保护相关知识,耐心解答群众疑问,激发了群众参与保护湿地的热情。

    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举行此类活动,做好法律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湿地保护法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稳步推进林长制工作,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11个县市区(功能区)、128个乡镇(含林场、农场)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共设立15个市级林长、200个县级林长、1296个乡镇林长和2315个村级林长。各级林长开展巡林63698人次,其中县级林长752人次、乡镇林长8916人次、村级林长54030人次。

    (张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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