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荆州要闻

巡察“及时雨”解企业“燃眉急”
——市委第二巡察组督促某银行依法解除企业土地抵押和资金冻结

    □谭馨

    企业清偿银行贷款后,银行为什么不按规定解除土地抵押?为什么仍然停止企业账户资金使用?这是市委第二巡察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期间,湖北鑫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博公司”)反映的问题。

    今年4月,鑫博公司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映,该公司于2019年12月在某银行办理房地产项目贷款1.2亿元。2021年11月该项目竣工,并结清了贷款。但该行以鑫博公司股东控股的某公司在该行的贷款可能存在逾期风险为由,拒不解除鑫博公司的土地抵押登记、不受理其监管账户资金的用款申请。因鑫博公司无法正常给付工程款和办理不动产证,造成合作方上访、购房业主集体静坐等群体性事件。

    接到企业来访后,市委第二巡察组通过调阅相关材料、实地核查、个别询问等方式,对此事进行了深入了解。

    经核查,鑫博公司股东构成为A公司持股比例51%、B公司持股比例49%。今年1月,鑫博公司结清1.2亿元贷款本息后,提请办理土地解押事宜,因A公司在该行有其他房地产项目贷款未结清,银行认为该笔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的可能性较大,为此不予解除鑫博公司的土地抵押。同时,今年2月,该行还以其他理由,拒不批准鑫博公司使用监管账户资金支付项目工程款、税金及日常运营费用等正常用款申请。

    在全面深入调查并查阅有关法典后,巡察组将此事纳入巡察报告内容,并反馈至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督促该行整改。今年7月,鑫博公司办理了不动产证,40余户购房业主也成功办理了房产证。近日,鑫博公司资金也成功解冻,目前该公司已申请到部分工程款资金。

    “盼了近一年的‘红本子’终于拿到手了,这下心里踏实多了。”不久前,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现场,刘先生看着手里新领到的不动产权证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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