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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肖潇 通讯员 赵明丹)记者日前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医保DIP付费改革推行一年多来,已覆盖全市4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基金得安全”的三方共赢。在国家组织的2021年评估中,我市DIP付费改革获得优秀等次。 2020年11月,荆州被国家医疗保障局确定为首批71个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城市之一。据悉,DIP付费方式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由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通过精准支付,促进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促使医疗服务提供方主动控制成本,为参保群众提供健康所需要的最适宜的服务。 自列入全国试点城市以来,荆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纳入深改项目,高位推动全市DIP付费改革工作。根据国家DIP技术规范,市政府印发了《荆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办法》;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制定了《荆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实施范围、核心要素、技术标准、业务路径等内容;围绕DIP主体政策,制定了病种目录库、费用结算、考核与监管、经办管理规程等相关配套政策,形成了“1+N”政策体系,全力推进改革落实落地。 医保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专班,设立综合、病种、信息、编码、清算5个工作小组,协同推进各项组织实施工作。搭建DIP综合管理平台,开发病种分组、数据质控、结算与清算等功能,为DIP改革提供信息支撑;组建由医保、医疗、统计、信息等400余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库,在政策制定、病种分组、分值确定、特殊病例评定等环节充分征求医疗机构及专家团队意见,确保我市DIP改革相关政策更科学规范,更符合荆州实际;请进来、走出去,赴上海、山东等地考察学习改革先进经验,举办全省国家级DIP支付方式改革启动仪式暨政策培训会等线上线下培训活动10余场次,加强DIP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目前,荆州DIP付费改革已初见成效:群众就医负担降低,参保群众住院费用平均降低397.41元,住院综合报销比例总体提高2.6个百分点;医疗机构医保收入增加,医疗机构结算率总体提高7.34个百分点;医疗机构主动改变内部绩效管理模式,加强医疗费用管控,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