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万杨陈雪玲)近日,由省委政法委组织推选出的湖北省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公布。荆州检察机关督促保护洪湖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1998年,洪湖市云雾湖M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在洪湖自然保护区内筑低矮围埂用于水产养殖,承包、围垦水面面积3827.84亩。2000年,该公司在围埂上架设了水泥杆和铁丝围网,后在保护区内四湖总干渠南堤堤段上建设一栋约5000平方米的四层楼房。2014年至2016年,该公司又在洪湖水面架设2000余平方米玻璃栈道、长廊,修建旅游休闲娱乐设施。与M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云雾湖休闲农庄以上述房屋和设施从事旅游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向湖中排放。 2019年5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线索后,上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10月18日,市人民检察院就该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2019年10月21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照法律法规,对M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随后,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商请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交由公安县人民法院异地管辖,(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