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0月10日依法对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该案审理期间,M公司和洪湖市沙口镇政府签订了退垸还湖协议,围埂、水泥杆和铁丝围网、玻璃栈道、长廊等设施均被拆除,被分割的水面已与保护区水域连成一片;违规建设的房屋被依法没收,M公司的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