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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明金通讯员吴道敏周艳)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省于11月11日试点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11月14日,洪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积极作为,成功办理荆州首例申领“跨省通办”居民身份证业务。 洪湖市峰口镇居民闵先生多年在四川经商,其子闵同学一直在成都读书。10月初,学校要求学生提供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但闵同学一直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闵先生忧心不已。 11月14日,闵先生通过新闻获悉湖北省开通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后,第一时间带儿子到成都户政部门办理。洪湖市公安局户政中队民警通过平台收到成都户政推送信息后,配合成都户政完成户籍地审核、确认、上报工作,并及时告知当事人闵先生。 当闵先生得知“跨省通办”居民身份证已通过审核的消息后,连声称赞道:“党的政策好,民警效率高,节省了办证时间和往返交通费,真的太给力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