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特别报道

2023年提案工作重点

    坚持深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对新时代提案工作规律性和新使命、新要求的认识,不断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深入学习贯彻中共监利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战略重点、方法路径和载体抓手,创新学习培训方式,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力求提出更多选题准、分析透、建议实的提案,努力凝聚各方正能量,发出监利好声音。

    坚持质量为先打造精品提案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提高提案质量的要求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质量导向,紧盯工业、农业、教育、医疗、交通、就业、养老、安全等热点,有针对性地选题调研,力求提出有深度、有价值、可操作的意见建议。按照“小而准、专而深、办而实”的要求,严格立案标准,严把审查关口,确保所立提案内容实、质量高、影响大。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各政协联络组和专委会的主导作用和组织优势,通过集体协商,增加集体提案比重,推动提案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坚持强化协商增强办理实效

    要把协商融入提案工作全过程,扩大协商广度,拓展协商深度,凝聚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共识合力。

    一是做好立案协商。在提案立案前通过实地走访、组织座谈等方式,就提案办理的可行性展开协商,提高提案办复率。

    二是做好交办协商。就提案的交办与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办理单位开展协商,提高交办的精准度。

    三是做好办理协商。搭建提案人和承办单沟通的平台,畅通电话联系、网络联动、座谈交流、登门走访多层次沟通渠道,扩大委员参与,增强交流互动,推动实现办理前了解提案人意图、办理中征求提案人意见、办理后倾听提案人评价,就提案办理落实落地展开协商,切实改变“重答复、轻落实”“文来文往”的现象,推进提案办理由“答复满意”向“成效满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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