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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监利市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守正创新,真抓实干,重点工作取得长足突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809件,其中诉讼案件6625件,执行案件2184件,共结案7984件,结案率90.63%。 全院先后有2个集体9名个人受到省、市各级表彰奖励,监利市人民法院推动执行一站式办理改革事项入选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公布的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 一、以维护安全稳定为使命,护航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38件,审结562件,结案率88.09%。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龚某斌、刘某继等14人涉黑案。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结暴力和多发性财产犯罪案件162件。司法护航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审结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涉“长江大保护”案件7件。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诈骗法》,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案件53件。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58件64人、职务犯罪案件20件。 积极助力市域治理。与综治、妇联、工会及调解组织等加强沟通联系,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在市综治中心常驻速裁团队,通过诉前、诉中调解化解了230多起纠纷,其中成功调处婚姻家事纠纷176件;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将13件劳动争议化解在诉前。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与党委政府汇报沟通,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风险和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一对一包案,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在各乡镇设立15个巡回审判点,在社区、企业、医院、学校同步设立4个法官工作室,同时在市铝业行业协会成立法官工作站,打造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前哨站”和法治宣传教育“直通车”,积极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聚力平安法治宣传。延伸法治宣传教育触角,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进乡村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青年法官到多家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授课,少年法庭通过广播电台推出4期未成年人保护普法电台节目。充分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作用,配合多个市直部门和乡镇党员干部现场旁听职务犯罪等案件庭审,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打造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信息200余条,及时展现典型案例和工作亮点。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执行“一站式”改革。全面推行“繁简分流、分段集约、全程监管”执行新模式,以三线查控为起点、完毕终结为分点、财产处置为节点、打击拒执为支点、终本结案为终点进行多次分流,由以往的执行案件“混合车道通行”转变为“高低速分道通行”。由一人一团队包案制度转变为节点管控、流水作业办案,并在执行局围绕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设立7个工作单元,专业化处理执行各个流程的工作事项。 强化破产审判力度。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调整资源配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破产案件“一案一专班”。积极探索破产审判实践经验,首次以“竞争遴选+随机摇号”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通过网络形式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为破产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司法服务助企纾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保全、优先调解、优先审理执行。全年受理涉企案件1678件,结案率84%,平均审理天数由去年的80天锐减为55天。对资金暂时短缺、经济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深入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估座谈,有效避免对企业和市场主体产生不利影响。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及“我为企业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到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等方式,助力企业妥善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矛盾纠纷和涉诉涉执问题。 三、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提升群众获得感满足感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5863件,审结5383件,结案率91.81%。发挥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作用,审结家事纠纷案件2168件,其中调解撤诉率占比61.7%。注重保障民生权益,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劳务纠纷等案件35件,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及其他侵权类纠纷案件581件。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1171件,打击“套路贷”、高利贷等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推出“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等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年受理行政案件88件,审结76件,结案率86.36%。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释法说理力度,调解撤诉结案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高效兑现胜诉权益。全力以赴执行攻坚,依法受理执行案件2184件,执结1927件,执结率88.23%,执行到位标的额约1.36亿元。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04人次,限制高消费1373人次,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大力开展执行救助工作,发放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并成功化解了一批涉执信访积案。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累计清理发放执行案款5447万余元。 持续完善诉讼服务。利用微信小程序、湖北移动微法院等畅通立案渠道,全年网上立案4796件,跨域立案26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开展网络调解2738次,成功调解案件2009件。开展以电子送达为依托的信息化送达工作,设立集约送达小组,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网络公告等方式线上成功送达裁判文书4729件。开通“一站式”缴费服务,推行“胜诉即退费”改革,变“当事人申请退”为“法院主动退”,实现当事人退费“零跑腿”,共主动为当事人办理退费279笔,累计金额145.83万元。建立律师服务工作站,推进律师服务“一码通行”建设,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多便利。 四、以推进司法改革为动力,释放审执提质增效新动能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25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发挥“头雁效应”,实现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重点关注“四类案件”,把法官自由裁量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以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基础的绩效制度,作为员额法官评先选优、立功受奖、提职晋级和案件责任的基本依据。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加大案件评查力度,确保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深化智慧法院信息化运用。充分依托智慧法院4.0系统,深入实践网上平台应用,全力推进“以电子卷宗生成为基础的无纸化办案应用效能提升工程”,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立案信息、法律文书自动生成。深化新修订民事诉讼法适用,推进在线司法活动,成立集约送达小组,开展以电子送达为依托的信息化送达工作,完善“线上+线下”结合的“审送分离”新模式,案件网络电子送达率达89.16%。推出表格式裁判文书、“执行前置”判决书、诉前鉴定制度,在保障当事人司法权益的同时节省了司法资源,实现审判执行的无缝衔接。 夯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强基导向”,全力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按照“一庭一品”优化法庭功能,将朱河法庭打造为环资审判示范法庭、新沟法庭打造为诉源治理示范庭、汪桥法庭打造为矛盾纠纷多元解决示范法庭、周老嘴法庭打造为服务红色旅游示范法庭、白螺法庭打造为乡村产业振兴示范法庭、荒湖法庭打造为简案快审速裁示范法庭,拟新建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打造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法庭。完成汪桥法庭维修改造、周老嘴法庭异地重建申报、新建开发区法庭选址申报等项目。 五、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竭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作风立院。坚持常态化司法廉洁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院领导“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以案为戒、正风肃纪”等专题教育、巡视巡察审务督察专项整改,坚持司法作风巡查,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认真开展各类纪法警示教育,增强干警反腐“免疫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坚持能力强院。深化政治理论武装,建设学习型法院,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夜学静读等常态化学习活动。组织开展了党员冬季、春季两次轮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鼓励全院干警争先创优,常态化开展精品案件编写、示范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 坚持文化兴院。坚持尊法明理、崇廉尚德,以文体活动为载体凝聚人心。举办了“喜迎二十大·畅想未来”青年干警沙龙,世界读书日主题活动,缅怀革命先烈探寻美丽乡村特色主题党日,端午、中秋节日活动,职工大讲堂等特色文化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的法治思维和专业能力,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增强法院文化“正能量”。 六、以坚持主动公开为保障,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和视察活动,全面汇报法院各项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参与座谈评估等500余人次。积极推进司法民主,选任人民陪审员165名,参与陪审案件600多件,建立廉政监督工作制度,聘任20名廉政监督员监督法院各项工作。加强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依法公开裁判文书508份,庭审直播1076次。 2023年,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中心保障大局,聚焦主业推进改革,建强队伍强化管理,为监利早日建成荆州市域副中心和长江中游中等城市贡献司法力量。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加强法院政治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 坚持强化大局意识,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主动对接政府中心大局,依法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做实做细做深司法服务保障,努力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切实护航诚信社会建设,妥善审理涉重点企业案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提升群众获得感上推出新举措。完善便民高效诉讼服务体系,继续深化执行“一站式”改革,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领域涉民生案件,注重“案结事了”。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积极拓展司法救助功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诉讼环节的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在内涵式发展上迈出新步伐。更加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加强诉源治理,扎实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落地见效,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切实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探索推进“类案专审”,着力推行智慧法院4.0系统应用。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上展现新风貌。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省法院拉练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真满意的法院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