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荆州要闻

用行动践行初心 以担当诠释忠诚
——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江陵县纪委监委

    □通讯员 王心宇 杨长林

    在清风吹拂的荆楚大地上,有这样一支队伍。

    他们始终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坚决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他们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慎始如终守护民生民利;他们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淬火铸魂锻“铁军”;他们以勇于担当、敢打胜仗和为民服务的赤子之心,深刻诠释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他们,就是江陵纪检监察人。

    坚守政治定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江陵县纪委监委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牢记“国之大者”,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五年来,累计开展粮食购销领域、惠民惠农“一卡通”“六稳六保”等118项专项监督,严肃查处“9·24”非法采砂、长江禁捕执法不严等一批典型案件,以严明纪律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江陵县纪委监委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政治敏锐性,全员主动返岗请战,既督又战,以最严作风、最严纪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助力江陵较早实现“清零”目标,10名同志获评全市“抗疫先进个人”称号。

    着力建设“清廉湖北”,该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在全省率先打造清廉村居示范点12个,其中,白马寺镇曲垸村被评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单位”,熊河镇两湖垸村被评为“2022年度清廉村居建设省级典型村”;精心创作《监督执纪在一线vlog|我的走访日志:引江水抗旱护粮食安全》《绣出蓝图》等优秀廉政作品,在中省纪委网站宣传推介,《紧盯“县权乡情村点”》被《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

    坚持守正创新为激励担当作为撑腰鼓劲

    江陵县纪委监委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化改革,2021年出台《关于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十条措施》。截至目前,已对45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169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368名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暖心回访,依法处理诬告陷害13人。此项工作被湖北电视台新闻频道和“荆楚廉政”专栏2次推介报道。为实现监督执纪有序衔接,该县纪委监委出台《检举控告件、问题线索分办处置暂行办法》,以精准高效处置问题线索把好首关。2021年度审结278起案件,无一起申诉复查,政治、纪法、社会效果良好。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盘棋”思维,创新开展“室组镇村巡”联区共建,建立“1+6+10”监督模式,构建起指挥有力、协作紧密、高效联动的立体“监督网”。2022年,该县共处置问题线索433件、立案265件,办案量同比增长12.77%。

    坚定纠风治乱为维护群众利益展现使命担当

    江陵县纪委监委率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建成首个开放式信访接待中心,搭建起社情民意沟通“连心桥”。五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惠民惠农“一卡通”、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等领域,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580余次,发现和整改问题2100余个,用党员干部“辛苦指数”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人民群众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查处打击什么。”江陵县纪委监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有逃必追,党的十九大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30件、处分1152人次,依法采取“两规”、留置2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严肃查处了朱作荣、杨远华等一批有影响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力保持“惩”的震慑。

    让服务多跟进,让企业少跑腿。江陵县纪委监委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一线“窗口”树牢“店小二”“包联责任人”意识,全面梳理审批部门职责,确定办理建筑许可、招投标、用水用电用气等20条流程再造具体措施;新增35个“一事联办”主题服务场景,涉及153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成为常态。

    坚决淬火铸魂为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增强本领

    “打铁的人”必须先做“铁打的人”。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伟大建党精神凝神聚魂,五年来,通过“线上+线下、专业+综合”模式,以专题辅导、学习研讨、周四夜学等形式,开展全覆盖、互动式、特色化研学380余场次,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百尺竿头思更进,策马扬鞭自奋蹄。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三新一高”等重大战略,鼓励纪检监察干部撰写理论调研文章88篇,持续激发队伍活力和创新力。推行“重点任务清单、月例会督办、专题调度和考核评价”等机制,做到“六督并重”,五年来,评选25个实绩突出部室、30名实绩突出干部,29名干部受到提拔重用,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持续增强。

    纪律松一寸,作风就散尺。江陵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管权治权,强力推进“以八学促八治”和“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清廉型”机关建设,分层分级围绕8个方面找问题、查症结、革弊病,切实以“红脸出汗”推动“干事流汗”,处理处分纪检监察干部5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