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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天然)去年以来,荆州市各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对相关医疗美容机构以及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加大线上线下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荆州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布2022年查处的部分医疗美容违法典型案例。 一、沙市区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 2022年7月5日,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沙市区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涉案货值金额1410元。当事人使用未经注册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2022年8月24日,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沙市区某女子美容院使用未备案进口化妆品及过期化妆品案 2022年7月6日,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有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25盒、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30盒。经查,上述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6060元。当事人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和未备案进口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2022年8月24日,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第六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石首市某化妆品店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案 2022年8月8日,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投诉称,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无法证明功效证明的日本川奈之汀“脐带血逆龄水乳套组”系列产品文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022年11月17日,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沙市区某美肤中心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2022年8月17日,沙市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与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美容机构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沙市区某美肤中心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擅自使用磁光脱毛仪为顾客开展脱毛服务。经查,该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第三美容皮肤科项目,(二)有创治疗项目1.微创治疗项目:(4)激光和其他光(电磁波)治疗之规定。 2022年11月19日,沙市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2060元和磁光脱毛仪1台,罚款30000元。 五、沙市区某私家定制会所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2022年8月9日,沙市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与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美容机构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沙市区某私家定制会所不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使用激光治疗仪为顾客开展脱毛、洗纹身纹眉等医疗美容项目。其行为违反了《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第三美容皮肤科项目,(二)有创治疗项目1.微创治疗项目:(4)激光和其他光(电磁波)治疗之规定。 2022年10月30日,沙市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700元、没收激光仪器3台、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