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荆州要闻

能动履职 护航企业发展

    (上接第1版)

    2022年8月,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当地工商联和行业协会评价。经过评估办案影响并听取黄某及企业意愿后,检察机关指导该公司完成合规建设,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经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工作,建立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53人名录库,完成制度机制搭建,夯实案件办理基础。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等单位的沟通联系,摸排出适用合规模式办理的案件线索,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8件,其中检察建议模式18件,合规考察模式10件。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让不少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感受到了司法善意。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商贸有限公司、马某某虚开发票案。涉案商贸公司属于小微企业,因受疫情的影响经营状况每况愈下,犯罪原因系其生产经营管理不规范,预防违法犯罪制度不健全,结合该案犯罪情节轻微,有多个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检察机关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从“人、财、物”三个方面进行全面整改。

    2021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在涉市场主体案件审查中决定不批准逮捕196人,决定不起诉449人,开展涉市场主体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5人。

    全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排难清障。

    ——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发现三起企业农民工工资账户被违法冻结、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依法对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纠正其违法冻结行为,同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推动了当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规范管理。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以个案为切入点,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入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专项清理工作,主动对涉企“挂案”逐案会商研究提出处理建议。

    ——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湖北某典当公司、龚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依法向法院发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的检察建议书,三名审判人员受到相应的处理。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安徽某餐饮管理公司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纠纷监督案中,针对争议焦点加处罚款的履行问题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促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餐饮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长达7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圆满化解。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和诉前磋商的形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推动16家托幼机构积极整改的同时,就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托幼机构规范管理问题,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乡镇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时,发现全市范围内二十多个乡镇超市违规经营食品问题突出,及时与相关各乡镇领导、食品安全负责人开展磋商。

    走近企业才能服务企业。2021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先后组织两次“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共收集67个具体问题,并召开座谈会或“点对点”回访形式将落实情况逐一反馈至企业。各基层院共走访企业872次,释疑解惑615次,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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