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版:综合新闻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司法救助回访延续检察温情

    本报讯(记者陈雪玲通讯员杨柳青)“没想到发了司法救助金之后还一直挂念我们,你们的到来,让我感受到了特别的温暖。”近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资市镇黄场村司法救助对象黄某家中进行回访,确认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了解其家庭生活困难和子女工作情况,并为他们送去粮油等物品。面对回访的检察干警,司法救助对象老黄感动地说。

    老黄一家是农民,家里种着薄田,勉强度日。闲时他会去工地上打零工,赚钱贴补家用。2020年5月20日,老黄为张某修建农村房屋时,意外从高处坠落半身截瘫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时刻需要妻子陪护照料,一家人失去经济来源。老黄家中尚有80多岁的母亲需要照顾,儿子在外务工,微薄工资仅勉强糊口,家庭的重担落在其妻子身上。

    老黄家里至今还有外债尚未还清,加上后续治疗费,让其一家苦不堪言。老黄通过诉讼未能获得相应赔偿,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老黄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上门告知司法救助相关政策,指导其提出救助申请。司法救助程序启动后,经报江陵县委政法委审核审批,为其申领到3万元救助金。2022年6月,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为老黄送去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鼓励他们一家重振生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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