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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锴 近年来,洪湖市信访局坚持关口前移、紧贴基层,全力加强信访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访部门最主要的工作是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首先,要构建“631”工作机制。力争在村域化解占总量约60%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在镇域化解占总量约30%的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在县域化解占社会矛盾纠纷总量约10%的“疑难杂症”和民生积案,防止社会矛盾外溢、上行。一方面,各级信访干部要同时扮演“记者”和“居委会大妈”角色。站在“记者”角度,还原事情真相,充分考虑“法”“理”“情”,依靠事实和法律法规,以绝对中立的角度去公正评判、协调解决信访事项;发扬“居委会大妈”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烦的精神,密切联系上访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切实为上访群众着想,解开其心结。另一方面,各级信访干部要大力宣传依法上访的法律法规。除了官方宣传依法上访的法律法规外,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给部分思想开明的群众单独做宣传、做工作,让这些群众在村、镇、县级层面,主动广泛宣传无理访、缠访、闹访的法律后果,从而让社会上更多群众自发地去讨论这些法律后果,“润物细无声”地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上访,让依法解决问题深入入心。 其次,将信访关口前移,做好村委和村民工作。一是要通过解放思想和奖励措施,让村“两委”担起信访的主体责任。从中华民族发展历程来看,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真正实行信访制度,也就是新中国成立后的这70多年,在4900多年里,村落里的信访问题大多是依靠村里德高望重的老者、乡绅、贤达等商议着在村里解决的。这也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发动和依靠群众。在现代化的今天,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大部分的矛盾纠纷仍然可以在基层通过德高望重者的调节得以解决。二是建立村级调解机制,在村民自治上下功夫。在村里,通过民意恳谈会、民心交流会、纠纷调解会,把决策过程变成尊重民意、化解民忧、维护民利的过程,疏导村民的不满情绪,消解村民误会,解答村民疑惑,解决村民切实困难,把矛盾化解在村里,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村“两委”要充分利用与村民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乡情、有感情基础等优势,在村里营造“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有事坐下好好说”的氛围,让上访群众在村级舆论面前难为情、不妄为,理性解决问题。三是唤起村民的人文信仰,在德治上下功夫。每个人都人心向善,何愁信访矛盾得不到化解。村民们的文化水平可能不高,大道理懂得不多,但对文天祥、岳飞等品德高尚的古人,他们是发自内心尊重、钦佩的。思想通了,一通百通,我们要通过文化墙、广播宣传等形式,让村民接受传统文化熏陶,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尽力恢复。 关口前移、紧贴一线,不只是把问题移到村委,还可设立驻村、驻镇检察室,深入基层下访,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关爱留守儿童、预防犯罪等活动,从源头解决矛盾,减少涉信访事件的发生。另外还可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基层稳步推进建设集控告、申诉、举报为一体的控申接待窗口,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窗口通畅无阻。对于重大的,可能引起集体访、群体访、非访的事件,在镇、县级层面设立风险评估预警体制,专门评估案件的风险大小。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信访干部更应该多在“真”字上下功夫。真心做好村委工作,将信访关口前移,让矛盾纠纷在基层得以化解,认真做信访,认真为人民服务。 (作者单位:洪湖市信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