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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子瑶通讯员邓传林陈轶)3月1日,《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根据新规要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安全检测维护,随车配备安全头盔,同时,驾乘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头盔,否则企业和驾乘人员都将面临处罚。 “这些共享单车配套的头盔均符合执行标准,驾乘人员可以放心佩戴。”2月27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委在荆州万达广场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联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对我市共享单车企业配备安全头盔进行现场指导和督办。 据介绍,我市共有6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19000辆共享单车。这批共享单车将分期分批配套安装头盔,27日对首批4000辆共享单车安装安全头盔。 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头盔并非一装了事,今后的运营中,6家共享单车企业将对所属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清洗、消毒,确保驾乘人员行车安全和使用头盔清洁卫生。在头盔后期管理中,共享单车行业将尝试、开发配备“智能头盔”,用户通过手机APP开启头盔锁即可佩戴。“智能头盔”既有防盗作用,又能避免“接雨水”的尴尬。 做文明的骑行者、文明的停放者、文明的宣传者。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提醒:为自身出行安全,共享单车骑乘人员请正确佩戴、取放头盔。3月1日起,电单车骑乘人员如不佩戴安全头盔,将面临处罚。此外,交管部门还将对电单车逆行、电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