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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佘海艳)3月1日,《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驶。对此,荆州交警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公布上牌网点,方便居民群众就近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我的电动自行车之前发放的是红牌,还需要再申请吗?”“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有什么区别?”……3月2日上午,记者在荆州交警一大队车管台面看到,前来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大厅内已排起长龙。申请人在填写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审核表后,民警逐一查验车辆,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统一式样的号牌。 办理登记时,民警还对申请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现场签订《文明骑行承诺书》,并倡导申请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尽量做到防范于未然。 据不完全统计,中心城区现有电动自行车约18万辆,办理合标牌照的电动自行车87118辆,办理超标牌照的电动自行车75822辆。根据条例,对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将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3年。从条例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从2023年3月1日起,荆州市原来的红牌超标电动车可继续上路行驶,3年过渡期结束后将禁止上路。 “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中,很多市民分辨不清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简单来说,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需要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该类车辆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交管部门提醒:市民在购车时,一定要仔细分辨车辆,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目前,中心城区荆州交警一大队车管台面(荆州区郢都路86号)、荆州交警二大队车管台面(沙市区塔桥路46号)、荆州交警三大队车管台面(荆州经开区曙光路66号)均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市民可就近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