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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佘海艳通讯员邓星)《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加大新规普及力度,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交通安全意识,连日来,荆州交警进商铺、进学校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近日,民警走访荆州市摩托车大市场,调研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情况,督促商家严格落实《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民警叮嘱各经销商,在认真做好日常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要协助交管部门做好购车人员安全文明驾驶宣传教育工作,让车主“知政策、懂法规”。 在纪南文旅区实验学校护学岗,凤凰城中心广场,民警采取“宣传+劝导”形式,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条款政策,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入脑入心,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交管部门采取定点查处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全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