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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雪玲通讯员李华李绪)去年以来,洪湖市围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主线,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三资”清查、债权清收、债务清偿、问题合同专项治理“三清一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共处理问题合同2167份,清理可经营性固定资产1636项,清收债权1237笔1395.56万元,增加村集体收入2153万元。 自“三清一治”行动开展以来,洪湖市坚持高位推动、高频造势、高效督导、高标示范,扛好主责抓统筹,市“四大家”领导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合同788个;派出5个督查小组,对全市乡镇区街道全覆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为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洪湖市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编排宣传标语模板15个,印发《政策指南》5000份,张贴宣传横幅1300余条。 为摸细审清各村(社区)“家底”,在前期开展“三资”清理的基础上,洪湖市再次开展彻底排查,督促指导各村分别建立村级资源资产台账、村级债权债务台账和问题合同清单,对台账进行广泛公示,设立市、镇两级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漏报项目,及时调查核实完善。同时,开展分级分类“审”,村(社区)对合同内承包年限、承包费用、约定义务逐条逐项审,梳理存在问题;乡镇组织专班,对照台账清单逐村逐项分析研判,对问题合同、债权清收突出问题等认真筛选并分类汇总。此外,洪湖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审核研判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对上报的突出问题集中研判。 为切实达到真查实改促发展的效果,洪湖市还整合镇村干部、群众、责任单位、司法机关“四方力量”,通过镇村干部紧紧咬住不放,推动问题整改;发挥老党员、老干部、乡村贤达作用,发动村组群众、左邻右舍、亲戚朋友见证监督,先行处理一批突出问题;对问题合同承包方涉及公职人员的,交办其所在单位,压实包保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无理取闹且始终不愿意配合工作的“恶人、狠人”,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