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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灯 阳春三月,鲜花尽情为女人绽放,所有情愫皆因女人而生发。 我翻检所有楚简文字均不见“她”字踪影。据考,最早的“她”字始见于传抄古文,作“A”,与今文结体一致,从女也声,但其不读“tā”,而是读“姐”。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蜀人谓母曰姐。方言也。其字当蜀人所制。”“五四”初期的白话文中,第三人称代词,不管男女,人称或物称通用“他”。后来有些文学作品改用“伊”来专指女性。1918年,任教于北大的刘半农,最先提出用“她”字专作女性第三人称代词。对此鲁迅先生大加赞赏,说“她”字的创造是打一次“大仗”。 笔者《楚文字汇编》(待刊)共收有“女”部字70个,其中有48个可以与现代汉字相对应,均与“她”有关。如“女、母、妻、妇”等,我试图从“她”们身上,去感悟属于女性的内涵。 女,甲骨文是一个跪坐的女人形,金文其腿部曲伸。可见,古代社会女人地位的低下和卑微。因此,以“女”为偏旁的字有些含有贬义,如“奴、婢、妒、奸、媮(偷)”等。古代生男曰“弄璋”,生女曰“弄瓦”,生来便有璋瓦之别,贵贱之分。上帝造人先造亚当,取亚当的一根肋骨再造夏娃,原来夏娃只是亚当的一部分,女人与男人竟然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更显其不平等。在楚简中,“女”又同“汝”,相当于“你”“你们”。郭店简《五行》:“‘上帝临女(汝),毋二尔心’,此之谓也。”清华简《系年》有“汝阳”一词,当指汝水北面。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经》中这句家喻户晓的名句,却与安大简《诗经》产生了分歧,原来,句中“窈窕”在安大简中作“要翟”,经专家研究读为“腰嬥(tiǎo)”,意思是腰好,也就是身材匀称美好。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李山认为,《关雎》中出现了钟鼓和琴瑟,实际上讲的是婚姻典礼,并不是之前认为的爱情诗,如果把“要翟”简单解释为身材匀称美好,可能并不全面,“在典礼的情境下,用‘窈窕’来夸赞新娘气质出众,要比单纯描写身材美好更好一些。”(参常河、汪涛:《窃窕淑女还是“要翟”淑女——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或予〈诗经〉新释义》,光明日报,2019年10月14日08版) “母”源于“女”。女孩长大,结婚生子,要给婴儿哺乳,故在“女”字表胸脯的位置增加两点,以示乳房。楚简与甲金文字形一脉相承,甚是明了。 妻,其甲骨文是由一个长着长发的女人形和又(手)组成,本义抢夺女子。远古时期,作为一种婚姻习俗,抢婚在实行族外婚的各氏族间曾普遍存在,一氏族的男子往往以武力抢夺另一氏族的女子为配偶。金文示手的“又”直接插入到女子的长发内,那肯定是抢到了。楚简“妻”女的上部讹为帽子形,在简文中径指妻子,亦可通假“齐”“细”,乃因读音相近之故。《列女传》有一则关于楚国白公妻辞聘的故事: 白公死,其妻纺织不嫁。吴王闻其美且有行,使大夫持金百镒、白璧一双以聘焉。以辎軿(zīpíng,有屏蔽的车子)三十乘迎之,将以为夫人。白妻辞之,曰:“白公生之时,妾幸得执箕帚,掌衣履,拂枕席,托为妃匹(配偶)。白公不幸而死,妾愿守其坟墓,以终天年。今王赐金璧之聘,夫人之位,非愚妾之所闻也。且夫弃义从欲者,污也;见利忘死者,贪也;夫贪污之人,王何以为哉?妾闻之忠臣不借人以力,贞女不假人以色,岂独事生若此哉?于死者亦然。妾既不仁,不能从死,今又去而嫁,不亦太甚乎。”遂辞聘而不行。吴王贤其守节有义,号曰贞姬。 妇,其古文字形均由“女”和“帚”组成,女指妇女或妻子,帚指扫帚,合起来表示已婚的主持家务的女子。“妇”把女人勤劳善良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后成为女性的通称。“妇”在楚简中的用例: 匹夫寡妇之狱讼,君必身听之。《上四·曹沫之陈》简34信也者,妇德也。《郭店·六德》简20前句“妇”指妇女,后句“妇”指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