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荆州要闻

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执行机制改革
17项举措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本报讯(记者 肖潇 通讯员 张薇)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深化执行机制改革、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活动,在全市法院实行17项举措,强化执行工作制约与监督,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为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全市法院实行流程节点推送,执行案件立案后,在执行流程系统完成节点流转时将节点完成情况主动、及时推送给当事人,覆盖立案、分案、网络查控、评估、拍卖、结案等案件流程节点信息;加大智慧执行APP使用力度,方便当事人查看案件执行记录相关信息、提交执行线索和联络执行法官。

    为简化当事人领取执行案款手续,全市法院建立“执行立案领款登记”制度,申请执行人在立案时登记领款账号,填写领款承诺书。执行款到账后,10万元以下的小额案款,在7日内完成发放;10万元以上的案款,在15日内完成发放。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全市法院全面推广电子送达,简化非裁定类执行文书,实现集约送达、电子送达全覆盖;建立两级法院案件会商机制,发挥执行应急值守平台作用,以视频会商形式代替线下集中会商,提升协调效率;积极推广律师调查制度,对调查银行流水、到期债权、公积金、林权、土地使用权等需要线下现场调查且可通过回函形式反馈的财产,积极引导代理律师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

    为进一步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司法拘留和移送拒执,进一步强化拒执案件办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裁定内容;常态化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持续通过电子广告屏播放、张贴纸质公告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定制失信被执行人专属彩铃,并进一步拓展公示渠道,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此外,市中院还围绕严格遵守执行流程办理时限、执行违规问题整治、保证终本案件质量、长期未结案件结案、信访案件化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历史案款清理、执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将每季度开展执行工作检查,全方位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质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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