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荆州要闻

市纪委“五个严禁” 严明清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本报讯(记者夏雨彬 通讯员王东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近日,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明2023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倡导文明祭祀、节俭祭祀、绿色祭祀,吹“清风”,明纪律,严防“节日腐败”。

    《通知》明确“五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以及使用公款或要求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游玩、宴请、住宿等;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组织或参加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举办的宴请、聚会;严禁借祭祀之机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或在祭祀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参与或组织各种形式的赌博,以及酒后驾车;严禁以祭祀之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倡导文明新风。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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