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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潇通讯员张薇宋治国)4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值班律师工作室”启用,标志着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3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全省7家法院为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试点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沙市区人民法院名列其中。为全面落实省法院部署,市中院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多次对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刑事案件申诉代理人制度以及相关律师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进行会商研究。4月3日,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刑事案件律师代理申诉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刑事案件申诉人对市中院、沙市区法院做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或对荆州辖区基层法院驳回申诉不服、向市中院提出申诉的两类案件,应当由律师代理。同时就律师代理刑事申诉范围、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工作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