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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雪玲 通讯员刘思雨 刘聪)一男子利用金属探测仪、自制铁锹等工具,驾驶摩托车从湖南澧县到湖北松滋盗古墓。日前,松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名犯罪嫌疑人胡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胡某得知松滋市洈水镇王马堰村有一古墓,遂产生盗墓生财的想法。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携带金属探测仪、自制铁锹,驾驶摩托车从湖南澧县出发,利用金属探测仪探测后挖掘盗坑10余处,窃得清代铜钱62枚、机制币2枚等物品,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经湖北省博物馆鉴定,犯罪嫌疑人胡某盗掘的62枚清代铜钱、2枚机制币均为一般文物。盗掘行为严重破坏了古墓葬文物本体和保存环境。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在市一级保护的古墓葬群区域内实施盗掘行为,对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造成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墓葬罪,检察机关依法对胡某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