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综合新闻

荆州海事局查处两起非法排污行为

    本报讯(记者 刘娟 通讯员 赵炳夏)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船舶非法排污行为。近日,荆州海事局连续立案查处两起船舶违规排放废弃物行为,对船员进行计分处理,对船舶实施行政处罚。

    日前,海事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吉祥XXX散货船在江陵储煤基地码头锚泊后,向长江内倾倒固体散状物。经查证,该船舶排放的固体散装物为含煤炭污水的货物残留物。

    几日后,在斗湖堤停泊区内,海事部门巡航时发现,三港XXX船舶锚泊期间进行洗舱,清洗货物残留物,将含有砂石和泥土混合物的清舱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至长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荆州海事局对两艘船舶进行立案查处,对船员处以计分处理,对两艘船舶处以25000元处罚。

    据荆州海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船舶垃圾是船舶正常营运过程中,需连续或定期处理的废弃物。特别是在货物卸载时,要采取封舱措施,防止船舶运输及装卸、过驳过程中,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等。海事部门将继续加大船舶防污染宣传,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查处违规排放,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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