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通讯员邵金格)为有效遏制“三资”管理领域腐败问题的滋生和蔓延,近年来,新厂镇纪委扎实抓好“四项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防止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发生。 为确保专项监督更精准、更有针对性,新厂镇纪委将“违规经营出租发包资产”“不落实财务公开制度”“项目划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等23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各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通过选配村级纪检监察员、建强村民 监督委员会队伍,推动镇村纪检干部深入村、组、户收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合力,推进“村民共管”模式,激发群众活力,变“不管”为“想管”,变“想管”为“能管”,确保“三资”管理工作有序运行。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推动问题解决、从源头上把村级集体资金资产管住管好才是初衷。新厂镇纪委通过制定《新厂镇村级小微权利责任清单》,细化村级权利,绘制办事流程一览图,推进完善村务公开和监督制度,规范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同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完善资产资源清查制度、“三资”登记管理台账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全方位起底问题合同,实现村级资产资源公开化透明化。 “通过‘三资’清理,我们村对问题合同重新进行修订和整治,共计为村集体创收了43万元”,新厂镇红旗村党支部书记高兴地说道。 下一步,该镇纪委将继续完善“三资”监管制度,真正将基层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