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综合新闻

硫酸泄漏污染生存环境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助受损群众获得赔偿

    本报讯(记者陈雪玲 通讯员刘聪)“自从上次硫酸槽罐车侧翻,我们的房屋、农田都因硫酸腐蚀而严重受损,多亏你们帮助争取赔偿……”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回头看”时,农户邹某握着检察官的手连连道谢。

    2021年8月,某运输公司员工刘某驾驶重型罐式半挂车(装载31.9吨硫酸)在松滋市境内因操作不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槽罐部分破裂,25.62吨硫酸泄漏后流入周边环境。事发后,当地政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对污染土层进行转移处置,相关行政部门对该运输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2022年4月,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自事故发生后,周边水体及土壤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治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展开调查,随后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对受污染水体、农田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和土壤治理,同时向事故责任单位追回公路损害赔偿损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共计20余万元。

    邹某房屋、农田、附属物等因硫酸腐蚀而严重受损,经鉴定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邹某多次向事故单位索赔环境污染损失无果。鉴于邹某私人权益未能得到有效维护,该院公益诉讼部门遂将该案移送至民事检察部门。

    受理该案线索后,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到污染事故发生地现场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经调查,污染事故发生地土壤已严重受损,周围林木、农作物、水源地等都存在不同程度损害,邹某主张的环境污染问题专业性强,调查取证、鉴定评估和通过诉讼维权难度大。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邹某起诉,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案运输公司赔偿邹某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双方就赔偿款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该公司已向邹某支付赔偿款4万余元并承诺近期将履行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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