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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潇通讯员李诗杨)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2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调解结果带来示范效益,一并化解了十余起同类纠纷。 今年2月,石首法院收到十余起某小区业主起诉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主要矛盾焦点都为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地上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等问题。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立案庭决定采用示范诉讼机制。沟通后,所有原告一致同意选取两件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立案、审理。 经过开庭审理,法庭查清了交房时间、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的时间、地上车位是否符合规划设计等关键事实。在此基础上,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引导双方在已查清事实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到交房之前这段时间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可抗力影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统一车位定价,超出部分款项退还业主;开发商与物业加强衔接,规范小区专有车位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等。 两件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时,法庭邀请其他业主旁听审理过程。通过两件案件调解示范效益,引导其他类案争议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一并化解了十余起类似纠纷。 通过示范诉讼,实现群众维权成本、企业解困成本、法院司法成本“三降低”。石首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示范诉讼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群体性诉讼中积极作用,推动“一案精审,多案化解”,实现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强化诉源治理的多重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