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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佘海艳通讯员韩亚珺)连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沙市区南国路部分商铺私占公共停车位,影响道路出行。随后,该大队组织警力在南国路开展“私占公位”专项整治行动。 在南国路,部分商铺在门口通过摆放锥桶、花盆、石墩等方式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不允许外来车辆停放。针对该现象,民警上门对私自占用公共车位的商户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和劝阻,责令商户对私占停车位锥桶、花盆等物品予以清除。在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辅警积极向各商铺业主、机动车车主宣讲交通法律法规,督导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公共资源。下阶段,民警将持续采取高密度巡逻巡查,防止占用现象死灰复燃。 交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道路公共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个人私自占用都是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而且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请广大市民相互监督、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停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