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陈雪玲 通讯员孙燃 杨柳青)近日,因靠盗窃虾农的小龙虾出售牟利,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樊某某批准逮捕。 今年5月6日凌晨,家住江陵县白马寺镇曲垸村的龚大爷报警称:自己虾田里的七口虾笼被偷,损失小龙虾10余斤。经查,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因盗窃罪分别于2019年、2022年两次被判刑入狱,出狱后游手好闲,准备“重操旧业”。2023年4月26日、4月29日,樊某某来到曲垸村虾塘偷虾后卖给流动虾贩,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挥霍。5月5日晚上10时,樊某某来到曲垸村二组龚大爷的虾田,在龚大爷的虾田中盗窃10余斤小龙虾,欲出卖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安机关将被盗小龙虾返还给了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