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公安新闻

被执行人拒不搬出法拍房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本报讯(通讯员喻明洁 沈伟)近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腾退一处法拍房并成功交付买受人,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4年7月,范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县支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范某借款35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借款期限为240个月。范某按月偿还借款本息至2018年3月15日,即停止还款。经银行催讨,范某一直未还款,于是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后判决范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31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范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范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其没有履行。随后,执行法官对其房屋启动处置程序,通过评估拍卖,买受人竞买成功,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范某送达了腾退公告。面对房屋已拍卖成交的事实,范某仍拒不搬离该房屋。于是,法院下达司法拘留决定,对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处以15日拘留。

    6月9日,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开展腾退工作,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全程监督。范某主动配合买受人对房产情况进行查看,顺利交付房屋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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