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江陵新闻

全县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

    本报讯(通讯员黄莹)近日,江陵交警车驾管中队走进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开展“带牌销售”工作,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更好服务广大群众。

    民警对车辆进行现场查验,查验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查验过程中,民警还向商户宣传相关文件规定,督促各经营户执行进货验收、销货流向登记等制度。

    车驾管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推行“带牌销售”措施,既简化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流程,又方便了群众,从源头减少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将定期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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