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公安新闻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公安县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周涛)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公安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县长刘春霞,县领导袁军、李金海、刘士权参加活动。

    检查组来到崇湖国家湿地公园,了解《湿地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修复、生物多样性检测等方面情况。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要充分认识湿地保护的重大意义,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落实《湿地保护法》确立的重要制度、法定职责,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据了解,崇湖国家湿地公园是国际重要湿地,国土面积1475公顷,湿地面积1435公顷,湿地率为97.31%,成为我国候鸟迁徙线中重要的停歇地、繁殖地和越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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