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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明会 党内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基本职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是新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违纪违规行为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思路迫切需要创新,日常监督更要做实做细。 多维度拓展“监督链” 一是延伸监督长度,拓展纵向监督“链条”。延伸监督过程长度,建立监督、反馈、督改、考核的纵向监督工作链条,以监督检查为抓手,把监督情况反馈作为关键,以督促整改为重点,做细做实监督工作。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派出)机构、单位党委(党组)和单位机关纪委的纵向监督体系,形成纵向到底的组织架构,层层传导监督压力,提升监督效果。做实监督手段,利用事前防范告知书、事中监督提醒书、事后问责建议书、监督情况报告、问题整改报告等,形成全链条监督。 二是延伸监督宽度,拓展横向监督“链条”。充分运用党内、纪律、监察、巡视巡察、派驻、法律、行政、民主、群众、网络媒体等监督方式,形成横向监督工作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的全覆盖监督。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定性定量分析评价各地、各部门、各领域的政治生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婚丧喜庆、职务升迁调动、逢年过节、“59岁”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关注和监督,防范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统筹纪检监察各类监督力量,明晰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派出)机构、巡察机构、审查调查部门监督职责任务,逐步探索建立协调有序、无缝衔接、高效顺畅的协作配合运行体制。 三是延伸监督深度,拓展立体监督“链条”。针对共性问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开展回访,督促问题整改。明确责任人是解决显性问题的关键,通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手段促进问题解决,对于屡教不改造成一定影响的,及时运用纪律手段进行处理。从机制上、源头上剖析问题成因,形成监督检查建议,拓展监督深度。 多层次筑起“监督防线” 一是要筑起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防线。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处级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是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党组)是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监督方式以参加民主生活会、核实个人有关事项、述责述廉、回复党风廉政意见、驻点考察调研、谈话提醒、调阅文件记录、开展民主测评等政策性手段为主,以经济责任审计、技术侦查等技术性手段为辅。 二是要筑起对重点领域的监督防线。对重点领域和高风险岗位党员干部,应加强巡回察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了解风险防控机制是否健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监督效能。建立以监察、审计、财务、资产管理、组织人事等多个部门互动的监督局面,积极推进专项经费、基建修缮工程、部门财务审计等工作。现阶段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案件存量不少、增量不减,要坚持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查找内控漏洞,督促被监督单位加快治本的制度建设。 三是要筑起党员干部全覆盖的监督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本色做人、本分做事。运用好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及时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推动形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注重从常态化监督、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报告、业务工作差错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置。要实践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要加强形态间的积极转化,增强监督威慑力。 多角度织密“监督网” 一是传统手段与信息手段相结合。既要用好传统的监督制度和手段,还要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智慧监督方式,依托科技手段,整合多部门资源,把税务税票、公车管理、公安“天眼”、市场主体登记、扶贫监管等数据集中,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壁垒,为核查违纪违规问题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撑,让纪检监察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二是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参加重要会议、查阅资料、研判处置问题线索等方式,全面了解监督地区、单位、领域的政治生态状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突击检查就是要增加监督工作的不可预见性,如对非监督重点对象和领域开展监督工作;调整监督工作的时间,超出被监督单位和监督对象的预期;对同一监督对象和事项采取不同的监督方法等,改变监督的时间、地点、方式,提高监督效果。 三是纪检监督与职能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多部门互动的监督局面。采取调研分析、沟通联系、座谈了解等方式,听取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组织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推动执纪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四是精准监督与执纪问责相结合。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出“问题清单”,制定监督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进行精准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监督与执纪的互补作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以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不当、腐败问题严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系荆州市委党校2023年春季第二期主体班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