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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子瑶 通讯员 洪瑛)上半年,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市政府对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截至6月30日,全市创贷在贷余额66.76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11.26%,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坚持财政领办的工作机制。市级财政部门完善奖补机制,积极协调人社部门、担保机构、银行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大部门合作,提升创贷经办效率。今年,市财政局安排城区区级就业中心工作经费奖补60万元;对年度内新办理的创业贷款担保,财政按1%补齐融资担保集团担保费补贴;按照年末在贷余额净增加额的1%对经办银行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了创贷全链条各环节积极性。上半年,中心城区创贷在贷余额36.44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7.2%,有效“贷”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2000余家(户)创业就业。 坚持积极有力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省政府《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荆州市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工作清单》要求,进一步加大创贷支持力度,将个人创业者创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鼓励市县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仍按3%给予贴息。上半年,中心城区累计安排贴息资金6323.9万元。 坚持规范合规的经办机制。落实“担保增信是创业担保贷款必要环节”的监管要求,2023年4月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规范全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贴息的,属地财政部门要核验贷款担保情况,缺失担保环节的贷款不得纳入财政贴息范畴。通过经办机构严把申报、担保、放贷、贴息环节审核关,明确各环节审批时间,做到主体真实、资料完整、流程合规,推动全市创贷工作从“重规模”向“重规范”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