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荆州要闻

沙市区法院:
妥善执结某物业公司返还业主物业费案

    本报讯(记者肖潇通讯员廖兆铭张祥瑞)“业主群里都在夸法官伢们,晚上9点多还在回复我们反映的线索。”“别看法官们年轻,不叫苦不叫累,真正把老百姓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近日,一群老姨妈老姨爹来到沙市区人民法院,他们是一起物业费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案款全部执结到位,专程送来锦旗道谢。

    老人们点赞的是沙市区法院年轻的4人执行团队,平均年龄28岁,主攻涉众、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

    这起物业费执行案涉及30多户业主,此前,该案已经历了3次审理审查,耗时多年,业主们普遍对法院的执行效率心有疑虑。沙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迎难而上,一番调查却并未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物,仅有少量地下停车位在涉案小区出租。车位出租本是可行的履行债务方式,但多年积怨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敌对情绪强烈,执行团队几经调解,车位出租方案未能达成共识。

    执行团队没有放弃,利用一切手段深挖可执行线索。终于发现物业公司于两年前进行过增资,公司股东出资期限已到期,其中,有两名股东尚有10万元认缴资金未足额缴纳,依照法律规定,这笔未缴纳的资金款可作为被执行财产。

    以此为突破口,执行法官联系到两名股东,向其严正告知其履行足额出资的法定义务和不履行的不利后果,在充分的事实和明确的法律规定面前,两名股东表示将配合法院尽快筹措资金。

    日前,被执行物业公司将全部涉案金额10余万元缴至沙市区法院账户,30余户业主成功兑现了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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