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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黄传忠)全市殡葬改革再结惠民硕果。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免除荆州市中心城区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且长期有效。这标志着荆州市中心城区正式迈入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全民免单”时代。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对象包括荆州市中心城区行政区划内(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死亡的荆州市中心城区户籍的城乡居民;驻荆州部队现役军人;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非荆州市中心城区户籍学生;与荆州市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且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经市或区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弃婴等其他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项目包含普通殡葬车辖区内的遗体接运费、移动冷棺3天内的遗体存放费、普通火化炉的遗体火化费、一年内的骨灰寄存费等四项。 为方便农村居民治丧,我市要求农村殡仪车执行限定性的服务收费标准。其中,荆州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每具遗体转运服务收费3天内不得超过400元(殡葬用品除外),沙市区、荆州经开区每具遗体转运服务收费3天内不得超过500元(殡葬用品除外),超出3天部分,由农村殡仪车主按服务项目标准据实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设置灵堂、抛洒冥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违反荆州市中心城区文明治丧管理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享受资格。 为努力适应群众殡葬服务需要,近年来,我市积极减轻群众治丧负担。目前,公安县已减免四项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减免两项基本殡葬服务费,计划“十四五”期间逐步实现荆州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全覆盖,切实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