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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的战略高度,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标对表、高位谋划,依法履职、守正创新,不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为推动法治荆州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准确把握新时代备案审查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制度,备案审查是人大监督职权中最有力度、最有深度、最有广度的一种监督形式与手段,是人大常委会日常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宪法实施的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备案审查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备案审查制度作为立法制度的延伸,其功效在于使已有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不断取得新进展,备案审查制度对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法治水平、法治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备案审查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备案审查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原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坚持“科学审查、民主审查、依法审查”的工作方法,保证备案审查工作各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备案审查制度赋予公民、组织审查建议权,有效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渠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的重要载体,有助于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落地生根。 在“三有三必”的探索实践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审查工作要求,荆州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取得了较大成效。 着眼“全”,努力实现“有件必备”目标。一是推动报备范围全覆盖。与应报备单位加强沟通,逐步将“一府一委两院”和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近两年,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共备案登记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39件。二是推动报备要求全规范。建立并适时修订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健全报备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报备规范化水平。三是推动报备工作全联动。通过多种形式,对县级人大常委会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推动市、县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协同联动、整体提升。 着眼“实”,努力增强“有备必审”能力。一是规范审查程序。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所有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份进行登记,符合备案条件的,提出办理建议,分送有关委(室)提出审查意见,并开展同步审查;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退回报备单位或通知报备单位补充报送缺项材料。二是创新审查方式。探索运用“走访调研+研讨座谈+联合审查”等方式,与文件制定机关、报备单位、起草单位、相关市场主体、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文件出台背景、制定依据、存疑条款起草理由等,确保审查工作接地气、有温度。三是借助专家力量。审查专业性强、内容复杂的规范性文件,邀请律师、高校法学院学者、有关方面专家等参与讨论,充分听取专业意见和建议,保证备案审查意见质量和效率。 着眼“改”,努力提高“有错必纠”质效。一是加大监督纠错力度。对文件规定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不一致或者明显不适当、不合理等问题,及时提出审查意见,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提醒纠正。二是跟踪督办纠错情况。对经备案审查后纳入纠错范围,以及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后经审查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的文件,定期跟踪纠错进度,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报送纠错结果。三是专项清理重点领域文件。统一组织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修改、废止与新出台的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高质量备案审查推动法治荆州建设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聚焦备案审查工作短板弱项,着力强化工作措施,为推动法治荆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政治站位。要旗帜鲜明讲政治,通过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文件,确保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走样、不偏离,始终保证备案审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力聚焦市委工作重心,适时对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进一步凝聚备案审查工作合力。要坚持“开门审查”,拓宽公众参与形式、扩大有序参与、提升参与实效,保证备案审查工作各个环节都倾听民声、体现民意、汇聚民智,确保备案审查充分体现人民意愿、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进一步增强备案审查整体实效。要持续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严格审查程序、标准,综合运用“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方式,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时效性。要强化工作调研督导,推动解决县级人大常委会之间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不平衡、专业审查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质效。要深化案例指导与运用,用好用活各类典型案例,变“事后监督纠错”为“事前风险防范”,推动制定机关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做决策,促推法治荆州建设进程。 (作者单位: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