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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佘海艳 通讯员 秦正鹏 魏晨晨 连续四届荣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蝉联长安杯;全市12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5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村(社区)、医院、企业”,21个地方(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2项先行试点改革事项上榜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奋进中的荆州,前行的每一步都激荡着法治力量。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筑牢坚强法治保障。 高位推进奏响法治思想“最强音”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民之福祉,法之所系。 以法治之力筑发展之基,我市把“法治元素”融入政府工作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我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荆州“十四五”规划,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出台《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高位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破题开局。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四大家”领导带头学法,2021年以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内法规等60多次。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市紧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针对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2021年以来,我市对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开展法治督察6次,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2次,发出督察整改督办通知6份,制定整改措施219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16个。 科学民主拧紧重大决策“安全阀” 依法治市,就是要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拧紧重大决策法治“阀门”,撑起重大决策的“法治保护伞”。 2021年来,市政府共出台重大行政决策12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我市出台了《荆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形成公开征求意见全面化、廉洁性评估标准化、合法性审查严格化、备案审查规范化、实施后评估常态化、审查建议办理人性化的“六化”全流程工作模式。依法行政,执法是关键。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执法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荆州聚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达到新高度。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制定《荆州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引》,对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记录仪配备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手段,实行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减轻处罚等清单制度。 (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