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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葵 在至今可查到的历史档案或资料中,湖北荆州最后一任知府是程道存,据朱翰昆先生《荆楚研究杂记》说,他曾写血书投降革命军。但清末最知名、政绩最著的荆州知府应该是余肇康。余肇康(1854年—1930年),字尧衢,号敏斋,晚号倦知老人,湖南长沙人。9岁丧父,赖母抚养,供其读书。逾冠,补县学诸生。光绪八年(1882年)中举人。光绪十二年(1886年)与陈三立、沈曾植、陈夔龙、冯煦等人为同榜进士,授工部主事。光绪十五年(1889年),因筹办光绪皇帝大婚典礼有功,以知府补用湖北。后入巡抚谭继洵(字敬甫,谭嗣同之父,湖南浏阳人)幕,升荆宜施兵备道。屡榷汉川、宝塔洲、汉口诸牙厘局(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充两湖书院提调。为政廉明,擢武昌、汉阳知府。在任禁酷刑,蠲苛税,察州狱;注重兴修农田水利设施,主持维修荆州万城堤(荆江大堤),建设江西永丰、峡江索道;重视教育,重建汉阳凤山书院(今武汉市汉阳区凤凰山汉阳剧场后),改鹿门书院(又名襄阳书院,位于襄阳城内大北门、今襄阳市政府家属院第五生活区)为学堂,创办荆州驻防中、小、蒙养、方言、工艺等学校10余所。在武昌、汉阳知府任上,曾重修汉阳公园内“石榴花塔”,为龟山上的鲁肃墓、祢衡墓题额,至今尚存。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擢升山东按察使。次年夏,改任江西按察使。光绪三十二年一月,法国天主教南昌主教王安之杀害南昌县令江召棠,百姓愤怒,群起而攻之,扑杀王安之,焚毁英、法教堂。英、法两国派兵舰驶往南昌恫吓。余肇康不畏强暴,揭露王安之肆意戕杀中国朝廷命官的罪状,认定南昌教案发生系法国人“自取其咎”。后外务部媚外求和,余肇康及江西巡抚胡廷干、布政使周浩等撤职,不久起复,任法部左参议。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农历四月,余肇康携带家眷赴京就任法部总参议。甫抵京,即因姻亲、清政府军机大臣瞿鸿禨被罢官开缺而受牵连,再度被免职,旋即与瞿鸿禨及家人一起返湘,于农历五月二十日回到长沙。此时正值粤汉铁路路权运动方兴未艾之时,回湘后的余肇康受聘任职于湖南粤汉铁路总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坐办、总理之职。任职期间,他争路权,拒借款,主持粤汉铁路长株段修筑建之事。1910年9月,粤汉铁路长株段建成通车,开湖南铁路修筑之先河,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辛亥革命爆发后,余肇康迁居上海,以遗老和寓公生活自遣。1930年夏病逝于上海。其墓位于长沙县青山铺镇天华村咸嘉冲组洋泥坟山腰处,建于1930年,占地面积90平方米。使用德国进口水泥,是长沙地区现今目前发现的最早使用钢筋水泥材质的近代高级官员墓。上世纪六十年代遭到破坏,现存汉白玉墓碑阴刻楷体“清授荣禄大夫(封一品夫人)余公尧衢府君(母左太夫人)墓”,“男襄(善)传孙泽(浦、淞、澥)敬刊”字样。整座墓葬造型古朴,庄重肃穆,在青山绿树的掩映下更使人增添怀古追思之情。 其族侄余籍传,公路工程专家;籍传弟余箕传,世界史学家。 余肇康著述甚富,有《读书杂识》《奏议》《政书》《敏斋随笔》《书牍》《诗文集》等。他与湖南巡抚岑春萱及其它他在籍官绅瞿鸿禨、王闿运、王先谦、谭延闿等交往密切,余肇康撰瞿鸿禨《行状》及祭文手稿犹存。其日记手稿为研究近代社会政治状况及湖南铁路修筑史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是留存于世的珍贵的历史文献,真迹现藏湖南省博物馆,共70余本,约400万字。主要记录了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至1930年之间,余肇康的经历和见闻思考。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风俗民情等多个方面,对研究中国近代历史具有非常重要的文献价值,2008年由岳麓书社影印出版。可惜日记出版时有删节,起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没有记载荆州任内的事。 郝穴矶,位于荆江大堤708+100处,咸丰二年修筑。光绪十一年(1885年)知府恒琛加修条石驳岸。光绪二十年(1895年)冬,知府舒惠拆去此处堤上房屋,抛石护脚,修石矶长173米,高5米。上铺块石坦坡,高6米,下游做条石驳岸17米,又于上首新建石矶,长13米,高8米。1921年又崩矬(据河海大学出版社《荆江大堤志》81页)余肇康在光绪二十一年(1896年)署湖北荆州府知府,“于其首之在镇江寺者,适有淤沙突出江唇,遂因之建石矶一座”。次年竣工后,他立碑纪念,并撰《万城堤上新垲工程记》(垲:音[kǎi],意思是地势高且干燥)。此碑历经100多年风雨,仍耸立在郝穴滨江公园,碑文附录如下,漫漶不清處以示之: 万城堤上新垲工程记 荆州万城堤至郝穴,临江壁立,称最险。太守舒君惠,甃石赞为坦坡,使水著之无力,法至善也。 光绪乙未冬(1895年)舒君以卓荐入观,余奉檄权守是郡,开办岁修冬工,覆勘至此,尚无恙。不旬月,忽传其地上新垲堤段锉裂,深至二丈许,长至四十余丈。一时居民相传说,甚恐。 余闻之,仓卒复往视,信然。审其故,则由对江沙洲日壅益高,逼江洪北趋益近;轮艘往来,浪掣波翻,水脚为所震撼,自下而上,先锉后裂,势岌岌可危。 先是,环堤皆保台。保台者,累石为之,大数人围,深入地丈数尺,高出地亦丈数尺,市民建以载屋,重不知其几许。而沙土松,不能胜。溜刷于外,台压于上,遂以至此。堤上造屋,向有明禁,乃一律拆去。先抛乱石,饱护堤根。穷裂痕丈八九尺至尽处,杂和石灰沙石,级三层,层五尺,长五十二丈,又于其上,循舒君旧式,铺石为坦坡,高一丈八尺。就中又隔别,修石梯六处,便行旅上下。于尾又斧石为条,作驳岸五丈,保护台之未拆者。凡此,仅可保目前之险,而江洪之北趋如故也。 则又于其首之在镇江寺者,适有淤沙突出江唇,遂因之建石矶一座,高二丈三尺,长七丈,俾挑大溜南行,以冀洄流蓄沙成洲于矶之下湾,使堤脚逐渐得所依护,不致复有裂患。 工既成,居民无不额手称庆。余复虑他日或又建屋其上,则更于堤面濒江隙地,缭以石柱。大书高碑者三,分段树立禁之。有犯者,则治于官法。是后也,不出于舒君九年之内,而出于不肖数月之间,犹幸出于霜清安澜之后,得以从容营造,在险不惊。未必非天之增益所不能,而使吾民相安亦无事。不然,殆矣! 余既数数临视,工员亦相戒敷衍。如曹主簿本元、李经历章锷、易巡检翰鼎,尤为勤实。张大使德溥、孔巡检照熙、邓典史联镖,亦始终其事,例得备书。 时光绪二十有二年夏五月赐进士出身、湖北补用道特用府署荆州知府长沙余肇康识并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