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荆文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婚姻登记规定,2021年1月1日至3日,全省婚姻登记系统将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我市范围内暂停办理婚姻登记。元旦假期过后,我市婚姻登记将迎来哪些新变化?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明年启用新婚姻登记证
根据省民政厅发布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婚姻登记的规定,2021年1月1日将启用新的婚姻登记证。证件包括结婚证、离婚证。2021年1月4日起,我市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对象,将领到新证件。
离婚须“冷静”30天
明年施行的婚姻登记规定中,离婚“冷静
期”备受关注。
新施行的离婚办理流程为:申请—受理—冷静期(30天)—审查期(30天)—登记(发证)。离婚男女必须亲自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达成离婚协议的,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签名并按指纹。登记员分别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并告知相关事项。当事人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身份证和户口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前提是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夫妻债务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能够协商一致。
“‘冷静期’是让双方通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理性分析婚姻中的问题,最终慎重地作出抉择,激发他们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心,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家暴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