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朱万 王璞)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监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协调市婚姻登记中心,协同开展“离婚登记+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进一步提升群众办理不动产婚姻转移登记便利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离婚析产转移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在现实生活中,时常会遇到部分当事人未及时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导致离婚后因原配偶不在本地、难以联系或拒绝配合而无法完成不动产登记,给群众财产处置造成不便。
为保障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婚姻登记中心靠前服务,通过在婚姻登记中心显著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引导办事群众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由帮办代办工作人员提供绿色通道开展资料预审、落实办理等精准化服务。另一方面,在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员同时告知提醒当事人自愿选择是否同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把“一件事一次办”落到实处。
“离婚登记+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有效破解了不动产离婚转移登记难题,减少群众来回跑,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N协作”的又一重要场景,也是监利市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的体现。
下一步,监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拓展便民利民服务范围,着力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助力监利市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