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彭晓琴李诗杨)法治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保障。为推动石首市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石首市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针对石首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指出的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工作,用实际行动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回应企业关切、打通服务堵点,树立起司法部门良好形象。
案件审执“加速度”。该院从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完善措施、打通堵点。开通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公布诉讼须知、诉讼流程,对企业立案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丰富立案渠道,大力推广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便利市场主体立案。重点标识案件,线上、线下对符合条件案件进行“涉企”标识,针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建立专项台账,每月通报收结案情况。加强审限管理,涉企案件审限变更需庭长、分管庭长把关签字,避免涉企案件久拖不决。2023年1至8月,该院受理涉企案件1083件,审结涉企案件740件,买卖合同平均审执时间比上年度缩短50.56%。
办理破产“强力度”。该院为缩短破产案件办理周期,积极复制先进地区试点经验,结合实际制定《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方案(试行)》,探索立案前识别、依法合并或简化程序,加快财产处置进度等举措。2023年,该院执行局在某执行案中发现被执行企业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破产案件受理后,该院适用简易审理程序审结案件,在变价资金24万余元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毕后,依破产管理人申请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积极推动“僵尸企业”有序出清。
企业服务“增温度”。该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刚性嵌入案件办理始终,要求承办法官审慎适用涉企强制措施,尽量采取“活封”“活扣”使被保全财产继续发挥其财产价值,坚决避免“办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的现象发生。积极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2023年1至8月,依法审结盗窃罪等刑事案件6件,帮助市场主体挽回损失1.8万元。积极探索涉企案件自动履行和信用修复机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过程中,主动向涉诉企业告知拒不履行风险和自动履行惠企政策,2023年1至8月,该院发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45份,有22个企业自动履行义务约120万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院将继续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力点和着力点,聚焦企业在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在立审执各领域、各环节精准发力、持续发力,推动法律服务“再升级”,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真正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