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黄园钧
今年是荆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巩固提升前段创建成果,实现创则必成,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需要着力推进精细化、法治化、常态化,奋力建设美丽宜居荆州。
坚持精细化,下足绣花功夫。细节改善一小步,文明前进一大步。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严格遵守《荆州市民文明公约》,唤起市民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文明行为;强化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及时反映民情、迅速解决问题,把精细功夫融入日常治理工作中;精准补短补软,严格对照创建细则,明确部门职责,逐项对标对表抓整改落实,努力解决“视而不见”“见而不干”“干而不好”等问题。针对重点点位乱象,不断强化日常巡查、整治和监管力量。
坚持法治化,走向法治轨道。城市管理工作要实现规范化、法治化。《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要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明确有关单位、人员职责与监督措施;坚决落实法律责任,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严格追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高执法成效。当前,要切实用法治方式促进文明软实力持续提升,全力以赴打好创文攻坚战。
坚持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创文是一项常态化工作,要切实做到创在平时、管在日常、成在长久。要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我市通报创文创卫“十优十差”评选结果,对联点共建单位、网格路段包保、集贸市场、交通路口、窗口服务行业等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估,压实了责任,起到了奖优罚劣作用,促进了各项创建工作抓实见效。要进一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优化为民服务,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文明,城市进步的标志;文明,城市发展的灵魂;文明,群众幸福生活的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倡导文明理念、传播文明风尚、践行文明行为、推动文明创建,共同浇灌荆州文明城市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