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子瑶 通讯员王亚)记者昨悉,为方便群众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时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市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已按户籍地经办原则下沉至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街道(乡镇)、社区人社服务窗口办理,原在荆州市民之家经办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将于10月23日停止办理。
据了解,市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为在市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单位失业并在就业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女性年满40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办理业务时应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区或者街道(乡镇)人社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包括:荆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发展大道与荆州大道交叉口科创园服务基地B栋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16-8490662);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徐桥路5号,电话0716-8817718);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豉湖路58号管委会内9栋201室,电话0716-8333439);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人社服务窗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人社服务窗口(仅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