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佘海艳 通讯员江萱)近日,江陵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行动中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实习司机”。
当晚,该大队在郝穴城区仙鹤路设卡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对路过的车辆进行酒精检测,一辆迎面驶来的黑色小型轿车突然靠边,引起民警警觉。民警立即上前将车拦停并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快检,发现其存在酒驾嫌疑。经对驾驶员熊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熊某后悔不已,表示驾驶证拿到还不满1年,正处于驾驶证的实习期。得知实习期酒驾将会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后,熊某非常后悔,称好不容易拿到的驾驶证还没“转正”,就被自己一时嘴馋给“喝”没了。
因熊某驾驶证还处在实习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八十条规定,熊某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依法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