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晓旭通讯员胡瑶倩)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直以来,洪湖市纪委监委持续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加强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注重惩戒与教育、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聚焦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制定《关于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集中回访教育的工作方案》,细化回访工作职责权限,规范回访工作程序和方式,及时跟进对关键人、关键事的监督,并填写回访教育考察登记表,制作回访教育谈话笔录。同时检查处分决定宣布装档、年终考评、职级变动、工资待遇、评先评优等落实情况,最终形成考察报告,建立考察档案,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为杜绝回访千人一面、随意化、简单化,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出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在处分下达后及时跟踪进行回访,做到回访一人一策、一事一访。通过回访了解受处分人员工作和生活情况,对其进行情绪疏导,鼓励其放下包袱、消除思想顾虑,帮助其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振奋精神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并将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认真记录下来,将情况反馈给所在的党组织和单位,积极协助解决,确保回访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同时,为确保回访教育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针对不同违纪性质和岗位特点,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采取回访前听取受处分人员单位意见,回访时与被回访人谈话,同受处分人员单位的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干部进行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截至目前,洪湖市纪委监委已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17人。